这条渠道:移民工人办事处与 DMW
菲律宾女佣没有直接聘请的途径。招聘须通过一家持牌的马来西亚招聘中介,与设于吉隆坡的移民工人办事处(MWO)——菲律宾大使馆的劳工部门,前身为 POLO 吉隆坡——合作,并搭配一家由菲律宾移民工人部(DMW)发照的招聘中介。聘用合约须先由 MWO 吉隆坡核实,工人方可被派遣,并凭 DMW 签发的海外就业证(OEC)作为出境文件。
由于整个流程是通过这些指定机构运作,而非开放市场,实际的第一步核查,是确认你的中介在双方都确实持牌。向马来西亚中介索取执照资料,并确认菲律宾一方是持 DMW 执照的合作方——以其他方式描述的安排,都不符合当前渠道。
USD 500 薪金下限,以及为何仍需直接核实
2025 年,DMW 将海外菲律宾女佣的最低薪金下限,就新的经 DMW 核实的合约而言,从长期的 USD 400 提高到约每月 USD 500。马来西亚是最早应用它的目的地之一,而海湾国家则维持在 USD 400。本页不作定论的是:USD 500 是否已成为强制执行的最低标准——DMW 曾公开将该下限定性为自愿及以激励为主,并称随后会进行检讨,而未能找到任何官方确认已转为强制执行。请把该数字当作 DMW 就新合约设定的政策下限,并在做预算前向你的中介或 MWO 吉隆坡确认当前的立场。
菲律宾一方有一点毫无疑问:不得向工人收取安置费。依据菲律宾法律,招聘费用由雇主承担,且即使工人同意也不得从其薪金中扣除招聘费。若某种安排要求工人承担这些费用,即不符合规定。
马来西亚一方的要求
在马来西亚一方,要求即移民局标准的外籍女佣条款。家庭须出示每月 RM5,000 的净收入以聘请一名女佣;她必须为 21 至 45 岁女性;并凭在菲律宾出境前办妥的“具引荐签证”(Visa Dengan Rujukan)入境,而非落地签。
她须在出境前经体检确认合格,抵达后一个月内再做 FOMEMA 体检。还须缴纳个人担保金——按移民局的女佣类别表,菲律宾女佣为 RM750。这些是移民局目前所列的数字;由于此类数字会定期修订,请向你的中介确认当前数字,不要假设去年的数字仍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