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住家工作范围核对
帮佣工作准证与获批雇佣关系相连,移民局说明外籍家庭帮佣不得未经许可改变工作或雇主。安排在另一住所定期工作前,应列明住户、指示人及频率,并取得适用的移民局指引。
- 写明两个地址及实际指挥工作的人。
- 不要把亲属关系视为自动许可。
- 让帮佣职责保持在获批雇佣安排内。
来自原始来源的直接答案
JTKSM/ILO/MOHR 雇主指南中收录了针对这个问题的明确问答,给出的答案是明确的“不可以”:雇主不得指示外籍家庭帮佣在亲戚住所提供帮助,与此并列的还有第二项禁止——不得指示她参与家庭生意或商业活动。
它是与劳工部门联合发布的官方雇主指南中所列的直接限制——一项具约束力的规定,而非非正式惯例或可供解读的建议。
为何合同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
用于此次安置的标准服务合同,把她的职责限定为与安排中所指的那一个住所相关的家务和照护职责——即便是亲戚的住所,也没有被纳入约定的工作范围之内,作为第二地址的空间。
正因为这项限制被明文写入合同本身,而不是仅停留在一般期望层面,如果正在考虑某项具体安排——偶尔帮忙、家人的请求——这份合同正是值得直接查核的文件。
若仍然这样做,实际会发生什么
PERKESO 自己的女佣常见问答直接说明了后果:若她被指示在合同规定范围之外工作期间发生意外,她将不符合获得福利的资格,因为雇主原本就不被允许指示她从事合同所列住所职责之外的工作。
这是一项具体的、有据可查的风险——而不是泛泛的提醒——无论第二住所是亲戚家还是她安置地址之外的任何其他地方,这项风险都同样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