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证费用”背后的三个组成部分
报价单上的单一“准证费”一行,通常代表三项独立费用:参考签证,即 VP(TE)(约 RM60)、签证手续费(约 RM125),以及 PLKS 准证本身——移民局是按个案与路线确认,而非有单一公布数字。把这三项当作一笔没有说明的总额,会让人难以判断报价是否合理,或是否藏有额外加价。
这些数字仅供参考且会变动——三项数字的来源都是移民局,实际适用金额取决于具体路线和当前收费表。请直接向移民局确认当前数字,或要求中介说明其数字的来源,而非接受没有出处的总额。
- VP(TE):≈RM60(参考,请在 imi.gov.my 确认)。
- 签证手续费:≈RM125(参考,请在 imi.gov.my 确认)。
- PLKS 签发:没有单一公布数字——请按路线与个案确认。
报价单列出准证费用时应要求什么
应要求中介把准证这一行拆分成实际组成部分——VP(TE)、手续费和 PLKS——而非接受一个合并数字。与上述三个组成部分相符的书面明细是合理的答复;没有说明的单一数字,在付款前值得提出质疑。
把明细与其他报价记录一并保存,方便你逐项对照第二家中介的数字,与其他费用比较的方式相同。
准证费用不包含什么
这里的准证相关费用是 VP(TE)、手续费与 PLKS 这三项——每年外劳人头税是另一个独立项目,移民局自己把它并入批核及 PLKS 延期款项,因此不要让中介在未列明的情况下把人头税并入准证这一行。它们也与 FOMEMA(每年体检)和 PERKESO(强制的工伤保险与伤残保险计划保障,适用于外籍帮佣)分开,这两项各有自己的数字与确认来源。
应把每一项都当作需要单独确认的项目,而不是假设某个“政府费用”总额已正确涵盖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