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转雇路径的差别
关于帮佣申请如何运作的分阶段说明,涵盖了整套流程:批准、来源国手续、FOMEMA、签证与工作准证,以及许可证。招募一位目前不在马来西亚的人,意味着这些阶段都要依序适用,因为没有现成的许可证或雇佣关系可以沿用。
转雇则从不同的起点开始:帮佣已持有许可证并已在国内,只是从一位雇主转到另一位,而不是重新入境。那条更短的结构性路径另有说明,比较两者各自涉及什么时不应把它们混为一谈。
- 雇用批准和其他路径一样是第一步。
- 来源国手续与FOMEMA只在帮佣从境外开始时才适用。
- 转雇因为帮佣已在本地,跳过了其中大部分环节。
谁有资格以这种方式招募
马来西亚公民是这类招募的标准路径。永久居民与持长期准证的外籍人士一般也可以申请,但与资格挂钩的具体收入、婚姻状况与年龄标准并未统一公开在同一处,而且可能变动。
与其依赖你在某处看到的数字,不如在投入时间办理文件之前,直接向移民局或持牌中介核实现行标准。去年准确的数字未必现在仍然适用,移民局才是当前要求的制定方。
沙巴与砂拉越各有自己的制度
以上内容说的都是西马路径。沙巴依据自己的第118条款框架另行发牌,砂拉越则实行GENESIS/HAVEN并另行公布雇主资格页面,两州都不是简单沿用西马流程。
如果你的家庭在这两个州之一,应把西马的流程只当作背景了解,再查阅相应的州属专属指南来确认真正适用于你的规定,因为三套制度的阶段、文件与资格规则并不完全相同。